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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25-11-11  截止於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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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401005881號

主旨: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二、「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pcc.gov.tw/content/index?ltype=A&eid=8006&lang=1)。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三)聯絡人:鍾研究員。

(四)電話:(02)87897620。

(五)傳真:(02)8789760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 金 德

 

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機關綜整回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2026-01-27

綜整回應: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本會將納為研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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