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Bulletin 2 of "Flow Tracking of Industrial Waste Reused Products"
發布於 2020-12-28 截止於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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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 環署廢字第1091200970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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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公告事項第二項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1第1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6樓
(三) 電話:(02)2311-7722分機2633
(四) 傳真:(02)2311-774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公告事項第二項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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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環保署已於110年9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