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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Long-term Care Contract and Expense Payment"

發布於 2022-01-07 截止於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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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衛部顧字第1101961561號

主  旨:預告訂定「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二條之一。

三、「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9樓

(三)電話:(02)85906666分機6219

(四)傳真:(02)85906090

(五)電子郵件:lclivialee@mohw.gov.tw


部  長 陳時中



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2年10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 衛部顧字第1121962698號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for Long-Term Care Contrac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take into force from 6th, October 2023)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 2023-01-03

綜整回應:

  本草案於11117日至38日預告期間,感謝各界對本草案提供之意見,本部均已瀏覽並納入考量。我們將所有的留言分類並彙總回應如下,本案為落實特約管理之政策需求並因應法制作業重新檢視並修正本草案條文,本部將儘速發布。

我們將所有的留言分類並彙總,說明參採情形及原因如下:

ㄧ、針對草案條文第9條的建議,考量地方主管機關應全盤規劃及分配轄內資源,使服務對象皆能接受妥適之長照服務,目前修正方向為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劃分並公告服務區域,且審查申請單位之特約資格時,應綜合考量服務區域及服務項目等,以利地方主管機關與長照特約單位透過長照特約機制提供服務。

二、另外有關醫院或看護公司雇主要求求職人提出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等有關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相關情事,是否構成《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就業歧視情事(雇主違反求職人之意思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應請勞動主管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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