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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局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預告廢止「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露營區營位使用費收費標準」

EAST COAST NATIONAL SCENIC AREA ADMINISTRATION, TOURISM BUREAU, MOT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Charge Standards for the Collection of Campsite Rental Fees of the East Coast National Scenic Area Administration, Tourism Bureau,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發布於 2018-05-04 截止於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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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754
觀海管字第1070300139

主  旨:預告廢止「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露營區營位使用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eastcoast-nsa.gov.tw/)「行政網」-「行政公告」-「行政資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課

() 地址:台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

() 電話:(089)841520#1509

() 傳真:(089)841567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洪東濤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露營區營位使用費收費標準廢止理由 請參見PDF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露營區營位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使用本處各露營區(小野柳、瑞穗、石梯坪)場地,須遵守營地使用規定,其收費標準,不區分木造平台營位、有頂平台營位,假日新臺幣一千元、平日新臺幣八百元。

第 三 條  本標準規定之收費基準,考量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等因素,每三年定期檢討一次。

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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