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Ethical Management Directions for National Foundations of Police Affairs"
發布於 2020-10-22 截止於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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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台內警字第109087308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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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全國性警政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4條第3項。
三、「全國性警政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
(二) 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電話:02-23215974
(四) 傳真:02-23215928
(五) 電子郵件:yihany@npa.gov.tw
五、有鑑於財團法人法於108年2月1日施行,本原則有配合儘速辦理訂定發布之必要,以利相關財團法人依循及後續進行法制作業,爰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6目規定,縮短草案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全國性警政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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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1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