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告:預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storation and Reuse of Monuments"
發布於
2023-05-18
截止於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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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部分條文。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 修正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二十四條。
三、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 ),「最新消息」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 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 電話:04-22177675
(四) 傳真:04-2229201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史哲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機關回應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2024-04-19
民眾提問回復:
有關修法內容,本局後續將採納相關意見,依實務執行可行性再行研析辦理。感謝您關心公共事務。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敬復
機關綜整回應
文化部
2023-05-22
綜整回應:
您提供的寶貴意見,將於草案預告期間結束後,綜整各界意見一併回應,謝謝您,文化部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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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預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文化部公告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230048381號主 旨:預告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文化部。二、修正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四條。三、「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消息」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二)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三)電話:04-22177675(四)傳真:04-22292017(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史哲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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