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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師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1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Physicians Act"

發布於 2020-12-15 截止於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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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1210
衛部醫字第1091668099

主  旨:預告「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師法第四十二條。

三、「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係配合醫師法第八條第二項之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488

() 電話:(02)85907381

() 傳真:(02)85907087

() 電子郵件:mdshwuling@mohw.gov.tw

部  長 陳時中

 

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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