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INDIGENOUS PEOPLE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0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Indigenous Peoples Employment Rights Protection Act"
發布於 2021-04-08 截止於 2021-05-10
討論(尚餘0天)
0留言 0 已關注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 原民社字第11000161941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十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25條。
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ip.gov.tw),「原住民族委員會」網頁。
四、本案為助於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中得引為行政處分合法性之依據,以應變當務之急,爰有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之必要。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三) 電話:(02)8995-3177。
(四) 傳真:(02)8521-1651。
(五) 電子郵件:yumin0085@cip.gov.tw。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