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放流水標準」第2條附表1至附表11、附表14、附表15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to 11 and Appendix 14 and 15 of Article 2 of "Effluent Standards"
發布於
2024-08-27
截止於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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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 」第2條附表1至附表11、附表14、附表15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 修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 第7條第2項。
三、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水質保護司
(二) 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 聯絡人:郭技正
(四) 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9
(五) 傳真:(02)2389-9860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至附表十一、附表十四、附表十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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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預告「放流水標準」第2條附表1至附表11、附表14、附表15修正草案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8月27日環部水字第1131048456B號主 旨: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第2條附表1至附表11、附表14、附表15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環境部。二、修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2項。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水質保護司(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三)聯絡人:郭技正(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9(五)傳真:(02)2389-9860(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放流水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至附表十一、附表十四、附表十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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