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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Determination and Cancellation of Significant Market Power in the Specific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Market"

發布於  2020-05-29  截止於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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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527
通傳綜規字第10940009810

主  旨:預告訂定「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六項。

三、「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草案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五、本案為因應電信管理法即將施行,應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爰預告期間以30日計。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地址:10002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 電話:02-3343812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傳真:02-23433938

代理主任委員 陳耀祥

 

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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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9年11月2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通訊傳播委員會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 通傳綜規字第10940017870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令:訂定「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Determination and Cancellation of Significant Market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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