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ARCHIVES ADMINISTRATION, ND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of Article 2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Electronic Records Technical Service at the National Archives Administration, National Development Council"
發布於 2018-12-20 截止於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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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 檔資字第1070008624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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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諮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資訊組) (二) 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三) 電話:(02)89953542 (四) 傳真:(02)8995646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林秋燕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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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發會已於108年3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