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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on Food Safety Control System (HACCP)"

發布於 2017-09-29 截止於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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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總數 59留言 3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929
衛授食字第1061302372

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四項。

三、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7361

() 傳真:02-2653-106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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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17-12-12

本草案於106年9月29日至11月28日預告期間,感謝網友的留言,我們彙總回應如下:

意見主軸

留言內容

回復說明

不宜將專門職業人員如食品技師、營養師排除於管制小組成員

「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是一回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中的管制小組又是一回事,不宜從中將"專門職業人員為食安小組必要成員"條文刪除,否則若食安小組將專門職業人員排除在外,將來並不違法,然目前已有聞專業人員被排除至無法參與食安管理之情形,形同掛名,若未將專業人員置於食安小組中,並且賦予適當職權,將會更加促進專門職業人員有名無實之冏境。

  1.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置一定比率,並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之食品、營養、餐飲等專業人員,辦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事項。配合食安法第12條授權訂定之「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已明定應置專門職業人員之食品類別及規模,爰修正「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3條第3項,將應置專門職業人員之食品業別回歸食安法第12條授權訂定,以明確未依法聘用專門職業人員之處罰法源。
  2. 衛生福利部106年9月29日預告「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草案由原來5類食品業者擴大為15類食品業者應聘用專門職業人員,顯示政府用人唯才,了解考用合一,專才專用的重要性,大幅導入經國家考試之專門職業人員進入產業。
  3. 管制小組組成應由食品廠中具食品風險及衛生安全實務歷練者組成,衛福部106年9月29日預告修正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草案,管制小組成員由食品業者之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及品質管制人員、生產部(線)幹部、衛生管理人員、專門職業人員或其他幹部人員組成,至少三人,並未排除專門職業人員。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蒐集各界意見,將審慎評估,近期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及公協會召開會議討論,擬將草案文字朝「依法公告應置專門職業人員之食品業者,其管制小組成員至少一人為專門職業人員」之方向修正,確實修正文字內容俟專家會議後確定。

專技人員如技師、營養師從標配轉為選配,對產業食品安全的把關是否是鬆綁或是加嚴,這不得而知,但,衛管開放給非食品相關科系擔任,這是否在安全控管下能有效的把關,這實令人擔憂。請三思。謝謝。

食安事件一爆發,認為食安重要,要求納入專門職業人員,結果時間過去,就覺得不重要了,又要拿掉專門職業人員,政策不是兒戲,不是覺得重要就加入法規,等業者反彈,擔心業者做不到又修改標準,這樣的髮夾彎政策也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衛管人員修正草案,欲開放給資深員工加上60小時上課時數即可擔任,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小組成員,又把專業人士的技師、營養師給排除。可由食品工廠決定是否納入?試請問,整間食品工廠最專業的人在哪裡?把關動作又何在呢?

和『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修正草案』一個樣,都是要替業者解套,把專業人員的重要性一再降低,有一位前輩的留言說的非常好,當發生食安問題的時候把所謂的專業人員拿出來當做安撫政策,這才過去多久而已,馬上像是不需要了一樣要修法去掉專業人員的存在,到底把專業人員放在哪??好幾年前剛畢業的時候,對於專業人員的規定還心想終於有些保障,政府和人民開始注意到這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現在回頭看,還真的很像是一個安撫的工具站在業主角度想,如果當初說要聘請專業人員真的這麼重要,為什麼現在又說不一定需要??讓專業人員的存在受到很大的質疑,讓食品人的價值蕩然無存,如果是比較沒概念的業主已經聘請了專業人員,嚴重一點的甚至會覺得好像虧了吧??會不會有業主心想:早知道當初就不要聘請??講到都不知道該怎麼講

你好,個人認為HACCP是業者自主管理很重要的一環,而基於不同的食品產業別,也確實有必要要求在特定類別上。但是假若取消必須有食品技師的法規,後果不堪設想。這樣代表著非特定類別的業主可以為了取得這項認證而用非專業的人來執行HACCP,如此一來這個產業的風險會提高,消費者怎麼會吃的安心呢?如此一來HACCP很快就會像GMP標章一樣,威信蕩然無存。食品技師是經過國家考試,具有專業知識,有足夠能力以維繫HACCP系統的穩定性。需要這個認證的廠商就會自主去聘用技師以達到這個認證。而不是政府來修法,降低門檻,讓大家都有辦法拿到這項認證,這根本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法。呼籲衛福部,食安末走回頭路。

專職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及能力絕對是管制小組所必須需要的,不可或缺,專職人員甚至能教導老闆使其更了解如何把關食安,請尊重專業,請尊重專業,請尊重專業。

以目前食安問題層出不窮的現象,不了解為何反而把限制放寬?

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把台灣教育下所培養的人才,從標配變成選配,讓台灣教育失去應有意義,讓不專業領導專業變成常態政策的轉變不應該是兒戲,應該專業判斷而非用綁架方式,如果資深人員上個60小時的課就能上管好食安,那跟去上個駕訓班後就叫拿到證照的人上路開車有什麼不一樣,更何況駕訓考照都升級了,政府卻想開倒車走回頭路,這樣只會導致更多的食安漏洞!!

聘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就是要提升食品衛生安全,卻又讓業者合理將其排除在食品安全管制小組外,那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要如何協助制定政策及監控呢?希望能重新審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存在的意義與應該執行的事務。

拜託!食品安全真的很需要專業把關,現在法規鬆綁,資方可以比較容易找到人沒錯,但是專業程度呢?食品科學專業人員經過大學四年的培育、訓練,經年累月知識的累積真的是非專業人員短期培訓就可以趕得上的嗎?那花那麼多時間精神金錢培養專業人才要***嘛?理論跟實務要互相結合,沒有理論的基礎實務是要怎麼實踐?反對食安法規鬆綁!

「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是一回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中的管制小組又是一回事,不宜從中將"專門職業人員為食安小組必要成員"條文刪除,否則若食安小組將專門職業人員排除在外,將來並不違法,然目前已有聞專業人員被排除至無法參與食安管理之情形,形同掛名,若未將專業人員置於食安小組中,並且賦予適當職權,將會更加促進專門職業人員有名無實之冏境。

請部會首長及長官請三思

如果工廠真的有落實食安管理和HACCP,專門職業人員有滿多事情要做(從原料到出貨每個環節都很重要),需要專責。不過現在老闆大多會要專責人員兼很多業務,例如生管、品管、現場等等(甚至專門職業人員淪為掛名,工作是以其他職務為主),如此才符合老闆的經濟效益,鬆綁食安小組,將技師或專門職業人員變成選配,只會讓食安管理更加無法落實。目前專門職業人員最缺乏的其實是有關單位給予的支持、職權,這才能幫助專門職業人員安心發揮其效能,在第一線把關,解決衛生單位人力不足之問題。另外食品技師等專門職業人員乃高考證照,希望能讓專門職業人員職責內容(例如執行規劃HACCP、教育訓練目前與衛管有些重疊)與衛管人員(GHP之落實)區分,提高專門職業人員層級(例如督導或稽核性質),讓專門職業人員能督導並攜手衛管人員共同建構完整的食安管理制度。

政府說要加強食安,現在卻又修法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排除在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不就是受國家認可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嗎?沒有他們在內又如何能確保食安?還是政府認為食品業門檻低不需要專業?如果真是這樣只會走回頭路而已。

 

三師有其專業性與不可取代性,請政府單位三思

你好,個人認為HACCP是業者自主管理很重要的一環,而基於不同的食品產業別,也確實有必要要求在特定類別上。但是假若取消必須有食品技師的法規,後果不堪設想。這樣代表著非特定類別的業主可以為了取得這項認證而用非專業的人來執行HACCP,如此一來這個產業的風險會提高,消費者怎麼會吃的安心呢?如此一來HACCP很快就會像GMP標章一樣,威信蕩然無存。

食品技師是經過國家考試,具有專業知識,有足夠能力以維繫HACCP系統的穩定性。需要這個認證的廠商就會自主去聘用技師以達到這個認證。而不是政府來修法,降低門檻,讓大家都有辦法拿到這項認證,這根本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法。呼籲衛福部,食安末走回頭路。 議題重大,但我覺得有些有理的地方!!從根源目前現階段有高中職大學研究所博士就有食品系了!也就是以取得食品相關的學位來說,有的人在這個領域已經學了將近9年以上的時間!!技職體系教育的目的,是為企業提供適用的人才,而不是以此方式來消滅技職教育! 然後其實食品本科的人員,還是比較好用有專業背景,給他們實務的教練場,上手很快,也能提供教專業的建議,比較麻煩的是非本科,希望交給食品專業人員來處理

政府說要加強食安問題,但是現在卻又修法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排除在外?

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不就是受國家認可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嗎?沒有他們在內又如何能確保食安?食安問題就是要交給專業人員來處理,食安問題才有解決的可能!

應該是由專業的人員來

如果大家都可以

起不是把水準降低了

那我們讀這些考這些意義在哪裡?

還會有人願意待在台灣嗎?

也只是讓好的人才往外跑而已

應由食品科專業及專門證照之人員來擔任衛管人員,否則讓食品科專業人員流失嗎?政府應該善用國內現有專門人員,防止人才外流導致國內食品安全意識倒退。

覺得要好好思考怎麼做才能公平對待每位專業人士,不然到最後根本沒有什麼人願意來為民眾服務把關。

 

專職人員的專業知識及能力是管制小組所必須需要的,專職人員甚至能使其更了解如何把關食安,請尊重專業,不要因為只是專業人員的不專業或者是缺少人員,而做這種未了充填人數的傻事,這只是更加不專業,導致專業的流失,為國家做最正確的方法。

我反對第三條的修正草案,因為非專業人員來執行HACCP,不僅提高食品產業的風險,也讓食安問題更為嚴重,同時對於我們這些讀食品相關科系的人有失公平。

 

反對

食安事件一再爆發,食安重要是不可以隨便忽視的,而如今又要拿掉專門職業人員,政策不是兒戲,不是覺得重要就加入法規,等業者反彈,擔心業者做不到又修改標準,這樣的髮夾彎政策也真的讓人失望,根本就是為了討好而討好

以目前食安問題層出不窮的現象,不了解為何反而把限制放寬?

對產業食品安全的把關是否是鬆綁或是加嚴,

這不得而知,但,衛管開放給非食品相關科系擔任,這是否在安全控管下能有效的把關,這實令人擔憂。請三思。謝謝

把台灣教育下所培養的人才,從標配變成選配

讓台灣教育失去應有意義,讓不專業領導專業變成常態,政策的轉變不應該是兒戲,應該專業判斷而非用綁架方式。如果資深人員上個60小時的課就能上管好食安,那跟去上個駕訓班後就叫拿到證照的人上路開車有什麼不一樣,更何況駕訓考照都升級了,政府卻想開倒車走回頭路,這樣只會導致更多的食安漏洞

反對修正條文第三條,應該由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來擔任其一,若修正後,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排除在外,將會由非專業主導專業,未來食安事件將會更多。

專業的領域需要專業的人員來執行,如果只憑時數而不是專業訓練就能夠取得相關的資格,那麼這個資格不就是形同虛設?

衛管人員修正草案,欲開放給資深員工加上60小時上課時數即可擔任,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小組成員,又把專業人士的技師、營養師給排除。可由食品工廠決定是否納入?試請問,整間食品工廠最專業的人在哪裡?把關動作又何在呢?...

 

你好,個人認為HACCP是業者自主管理很重要的一環,而基於不同的食品產業別,也確實有必要要求在特定類別上。但是假若取消必須有食品技師的法規,後果不堪設想。這樣代表著非特定類別的業主可以為了取得這項認證而用非專業的人來執行HACCP,如此一來這個產業的風險會提高,消費者怎麼會吃的安心呢?如此一來HACCP很快就會像GMP標章一樣,威信蕩然無存。

食品技師是經過國家考試,具有專業知識,有足夠能力以維繫HACCP系統的穩定性。需要這個認證的廠商就會自主去聘用技師以達到這個認證。而不是政府來修法,降低門檻,讓大家都有辦法拿到這項認證,這根本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法。呼籲衛福部,食安末走回頭路。專業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及能力絕對是管制小組所必須需要的,專業人員甚至能教導老闆更了解如何把關食安問題。

專業領域應該要給專業的人員來處理,如果只憑時數而不是專業訓練就能夠取得相關的資格,那麼這個資格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誇張!

反對

台灣食安問題一直層出不窮,卻還要放寬限制,政府是腦包嘛??

反對

食品技師是經過國家考試,具有專業知識,有足夠能力以維繫HACCP系統的穩定性。需要這個認證的廠商就會自主去聘用技師以達到這個認證。而不是政府來修法,降低門檻,讓大家都有辦法拿到這項認證,這根本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法。呼籲衛福部,食安末走回頭路。專業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及能力絕對是管制小組所必須需要的,專業人員甚至能教導老闆更了解如何把關食安問題

反對

應由專業人員來擔任

若讓非專業來擔任

會使未來食安事件更多

政府說要加強食安,現在卻要修法將專業人員排除在外。

專職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及能力絕對是管制小組所必須需要的,不可或缺,專職人員甚至能教導老闆使其更了解如何把關食安。請尊重專業!請尊重專業!請尊重專業!

反對!!

食品技術是經過國家考試認證過,來執行HACCP是非常有專業保障的。這樣根本打臉專業啊!!

反對 食品技師是國家考試認證的 食安事件層出不窮 卻要非專業來管理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反對

現在食安層出不窮,若給非專業人員來管理會使食安發生頻率增高。

專業人員所具備的相關知識應該是保障我們食品安全重要的一環

不能就這樣被抹殺掉

我反對此草案修正

現在是真的三人都能成虎了嗎?

還是在這關係全民的食安問題,您覺得真的能夠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 所以才這樣把食品科系專業人員排除在外呢?

不雇用專業人員,那誰最專業?廠商嗎?資深員工嗎?我不認為非食品相關出身的人會具備和食品專技人員相同的知識和觀念。

講極端一點,今天有一個非食品相關科系畢業的人,甚至是國高中畢業就就業的人,在工廠工做了一段時間,是你們所稱的"資深員工",他只要再上60小時的課就可以擁有和食品技師(讀大學食科系4年並通過錄取率不到20%的專業食品技師考試)相同的資格,問題是他們有這樣的水平嗎?他們有所謂的專業嗎?消費者能接受可能連相關知識都沒有的人來幫他們吃的東西把關?至少我絕對不能接受。

你們把專業人員放在哪裡?專業人員的用途是幫消費者的食品把關,你把限制放寬製造一個專業人員變多的假象,實際上只是想多賺一些而已,為了自己賺錢方便和政府勾結修改法令,以後出問題了誰要負責?

食安事件一爆發,認為食安重要,要求納入專門職業人員,結果時間過去,就覺得不重要了,又要拿掉專門職業人員,政策不是兒戲,不是覺得重要就加入法規,等業者反彈,擔心業者做不到又修改標準,這樣的髮夾彎政策也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應由食品科專業及專門證照之人員來擔任衛管人員,有名無權跟沒管控是一樣的,這樣的政策是錯誤的!

食安事件層出不窮還放寬標準,請慎行,謝謝

在食安事件頻傳的情況下,政府竟然還把條件放寬,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應該要檢討的是明明有這麼多專業人才,卻都不願意進入工廠工作,現在把法案改成這樣,只會流失更多的人才而已,臺灣就等著人才外流,坐吃山空吧。

食安事件曾出不窮,到底是哪裡的自信敢這樣降低標準的?真的認為非專業認識形式上上過課就真的具有品管資格嗎?不要說是專業人員不足的解套方案,如今根本就沒在尊重食品的專業人士。無知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還將錯誤揠苗助長。政府當初允諾的食安加強,原來就是以這種可笑的方式呈現嗎?看了這樣的不專業法案真的忿怒久久不平。

我覺得專門職業人員也是必要之成員

不然衛管人員條件放寬

管制小組也跟著降低標準

這樣食安會變好嗎

我反對這個草案!因為這會影響讀食品科系學生未來工作上的權益

1061125

Serena Lin

管理食安,留給專業 ! 反對修正條文第四條

專職人員制度之取消,可能不一定是好,但也有可能是好。所謂不在其位,是無法了解在製程中所需要注意的相關細節,經由輔導輪替,反而是另一種員工專業能力之優化亦有可能。

反對此草案,美國FSMA法令清楚明定需由專責來維護食品安全,而台灣卻反其行廢除食品技師由專業證照人員擔任?那未來標檢局、衛福部是否要為台灣出口美國的食品背書? 9/29推行的諸多草案皆為放行台灣食品業聘請不到食品技師人員而大開後門,雖標檢局查廠諸多廠商皆被罰6萬的 未具食品技師 罰款,但推行該法案應有年限暫緩作為配套措施,而非未經學界業界討論直接立案。

反對

反對 這把專業人士的專業擺在哪了 而且食安問題嚴重 不是更應該把關好

我反對!!!!!

 

政府做事都做半套,對的事都不持續做,堅決反對拿掉技術專業證照人員,不該改為附屬的方式來做食安的檢查,應找其他方式改善食安問題!!

這樣做是把我們這些準備考照的學生當什麼?大家不是都不用考就可以就業了嗎?

如果不需專業人士的參與,那讀專業科系的我們是不是就沒用處了?

 

 

 

 

本草案後續如經正式公告,除刊登於行政院公報網,我們也會在眾開講平台更新公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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