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環境部公告:預告廢止「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ulations for Greenhouse Gas Mitigation Rewards for the Replacement of Old Motorcycles to Electric Motorcycles"

發布於  2026-06-26  截止於  2026-07-06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 環部氣字第1159106457號

主  旨:預告廢止「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環境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

三、廢止理由:鑑於本辦法已達示範推廣目的,且申請期限至113年1月10日止,經評估本辦法所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無繼續施行之必要,爰廢止本辦法。

四、原條文及廢止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本辦法所規定事項均已執行完畢,後續已無適用對象,有儘速完成廢止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三)聯絡人:陳環境技術師。

(四)電話:(02)2322-2050分機66216。

(五)傳真:(02)2022-1790。

(六)電子郵件:yucheng.chen@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廢止說明及原條文(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環境部已於115年9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5年9月7日 環部氣字第1159110675號

環境部令:廢止「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ulations for Greenhouse Gas Mitigation Rewards for the Replacement of Old Motorcycles to Electric Motorcycles"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