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Drug Recall"
發布於
2026-09-17
截止於
2026-11-16
討論(尚餘59 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修正「藥品回收處理辦法 」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藥事法 第八十條第三項。
三、 「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 電話:02-27878247。
(四) 傳真:02-26532073。
(五) 電子郵件:boliversimon@fda.gov.tw 。
部 長 石崇良
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討論區(0 則)
我要留言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看更多留言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9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51401127號主 旨:預告修正「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八十條第三項。三、「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三)電話:02-27878247。(四)傳真:02-26532073。(五)電子郵件:boliversimon@fda.gov.tw。部 長 石崇良藥品回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