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Items Required to be Stated in the Contract between Organic Certification Bodies and Agricultural Operators"
發布於 2019-01-03 截止於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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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3日 農糧字第10710718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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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契約應記載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三、「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契約應記載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af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農糧署
(二)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
(三) 電話:049-2332380轉2429
(四) 傳真:049-234109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主任委員 陳吉仲
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契約應記載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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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8年6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