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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署

開放不利耕作的農地蓋太陽能板

發布於  2016-05-16  截止於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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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總數 732 留言 5 已關注

面對全球能源危機,我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其中太陽光電是推廣設置中,參與門檻最低申請案最多的再生能源。經濟部已規劃在119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要達成8,700MW的目標,相當於3.2個核四發電廠裝置容量,其中地面型容量佔5,700MW,換算成所需要的土地面積即高達8,550公頃。

太陽能光電的設置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屋頂型,一種是地面型,而台灣地狹人稠,土地資源非常珍貴,所以推廣初期多係在屋頂上設置。但是可以設置的屋頂慢慢的都會飽和,如工廠、禽畜舍或是公有廳舍的屋頂,屋頂會越來越不容易找,所以未來希望利用已不利耕作的不良農地來設置太陽光電,一方面使土地休養生息,一方面使農民離農後也能有穩定的收入。

不利耕作的土地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嚴重地層下陷區,另一種是污染土地。針對嚴重地層下陷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配合規劃高鐵沿線的黃金廊道地區,並另從彰化、雲林及嘉義地區挑選出18區,總計超過2500公頃的地層下陷或鹽害土地來設置太陽光電。

汙染土地方面,例如垃圾掩埋場,即可透過太陽光電結合土地復育進行,但設置於汙染農地就比較有所爭議。受到汙染的農地雖暫時無法再作農耕,但只要經過妥善的汙染整治還是可以還地於農。所以,在不影響污染整治計畫前提下,規劃設置太陽光電,或者更進一步讓太陽光電成為整體污染整治計畫的一部分,使土地發揮最大效益,達成我國再生能源的願景,就成為現在最大的課題。


1.有關利用污染區農地設置太陽光電,您是否贊成?
2.您認為太陽光電結合污染整治最佳方法為何,歡迎提出您的建議及看法。

 

機關回應

經濟部 2016-06-13

有關「開放不利耕作的農地蓋太陽能板」議題,感謝網友踴躍提供意見與回應

 

經濟部能源局在此,針對這兩週來各位網友們踴躍的參與討論及提供意見,表達深深的感謝。本次「開放不利耕作的農地蓋太陽能板」,特別是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牽涉到農地復育、污染整治以及我國國土利用之政策。各位網友的回應,不論是贊成、反對、建議與質疑,我們都一一仔細檢視。整理這兩週來網友們踴躍留言的內容,經濟部能源局針對網友最為關心的幾個問題,簡要回應如下:

 

  1. 所有網友們最為關心的,就是於不利耕作農地設置太陽能板,是否會造成農地資源的掠奪。農地農用是我國重要的土地利用方針,經濟部能源局積極配合行政院農委員會之規劃,農地蓋設太陽能板應與農業經營確實結合,或僅能設置於因污染、嚴重地層下陷等原因已不利或不適合耕作之農地,不會造成與農民競爭優良農地之情形。
  2. 太陽能板建置及後續維運成本的部分,我國已訂定有「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透過20年保價收購太陽能產製之電能,使得設置者能透過售電收益,逐步回收建置成本並維持必要的後續維運支出。此外亦可提供土地無端受污染之農民,於無法農耕之情形下能獲取穩定收入。
  3. 太陽光電製程的汙染,如同一般工廠造成之環境污染,只要透過環境友善的製程控管及環保設備的使用,皆可有效的降低對環境的衝擊,請網友們放心。
  4. 最後,也最重要的就是,污染農地最終應要完成復育回歸農用,所以污染農地蓋設太陽能板,一定要能與汙染整治計畫相結合。只有在不影響污染整治計畫的情形下,才會允許設置太陽能板。

     

    最後,我國地狹人稠,國土資源珍貴,只有在兼顧污染整治計畫以及復育後農地農用的前提下,規劃設置再生能源發展,才能使我國達到最有效益之國土利用。經濟部能源局未來將參考各位網友提供的寶貴意見審慎處理,再次誠摯感謝各位網友提供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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