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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預告「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of Leasing National Farmland"

發布於 2020-08-07 截止於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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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84
台內地字第1090128009

主  旨:預告修正「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3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有財產法46條第1項。

三、「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7

() 電話:02-23565248

() 傳真:02-23566230

() 電子郵件:moi1904@moi.gov.tw

部  長 徐國勇

 

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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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12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 台內地字第1090148148號

內政部令:修正「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3條條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of Leasing National Farm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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