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8 and 15 of "The Regulations Governing Permission and Management of Guns, Ammunition, Knives and Weapons"
發布於 2021-06-21 截止於 2021-07-12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 台內警字第11008715662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5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6條之1第1項及第20條第3項。
三、「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5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電話:02-23517983
(四) 傳真:02-2395209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有鑑於民法修正條文於110年1月13日公布,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本辦法有配合儘速辦理修正發布之必要。另本辦法係配合民法作單純文字修正,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1目規定,縮短草案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7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