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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運動部

運動部公告:預告「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SPORT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Guidance and Incentives for the Sports Industry" (former name: Sports Industry Counseling Reward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26-07-06  截止於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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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7月3日 運產(二)字第1150400855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第4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運動部。

二、修正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

三、「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8771-1266,廖視察。

(四)傳真:(02)2732-540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洋



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運動部已於115年10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運動部 中華民國115年10月5日 運產(二)字第1150401364A號

運動部令:修正「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第4條條文

MINISTRY OF SPORT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Guidance and Incentives for the Spor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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