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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預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3條、第4條修正草案

CENTRAL ELECTION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4 of "Regulations for Collecting and Checking Joint Signatures for the Recall Proposal of Civil Servants"

發布於  2023-07-14  截止於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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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中選務字第1123150234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三條、第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三條第五項。

三、「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ec.gov.tw/)「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三)電話:(02)2356-5458。

(四)傳真:(02)2397-689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李進勇



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中選會已於112年9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中選會 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 中選務字第11231503891號

中央選舉委員會令: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3條、第4條條文

CENTRAL ELECTION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4 of "Regulations for Collecting and Checking Joint Signatures for the Recall Proposal of Civil Serv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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