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16-2 and 19 of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for Draft Exemption, Restriction, Deferred Call & Draft"
發布於 2019-02-20 截止於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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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 台內役字第1081040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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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6條、第16條之2、第19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1條。
三、「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6條、第16條之2、第19條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a.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役政署
(二)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三) 電話:049-2394447
(四) 傳真:049-239442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六條之二、第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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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7月2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