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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公告周知預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發布於 2021-02-20 截止於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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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因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之司法院釋字第七七七號解釋違憲部分,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為儘速完成修法,本修正草案有定較短公告期間之必要,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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