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發布於
2025-12-18
截止於
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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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 環部氣字第1149115569號
主旨: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環境部。
二、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8樓(後棟)。
(三)電話:(02)2322-2050分機66812。
(四)傳真:(02)2322182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六)聯絡人:游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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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2026-01-12
綜整回應:
依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審核原則」第3點及第7點規定,個別事業屬附表一所列高碳洩漏風險行業,須檢具備應之文件(符合附表一行業別證明文件及自主減量計畫核定證明等),於繳費當年度1月31日前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環境部公告: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環境部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發文字號:環部氣字第1149115569號主旨: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環境部。二、草案如附件。三、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8樓(後棟)。(三)電話:(02)2322-2050分機66812。(四)傳真:(02)23221821。(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六)聯絡人:游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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