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2-1 of "The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ng Vessel Carriers"
發布於 2021-06-22 截止於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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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 交航(一)字第110980012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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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航業法第二十七條。 三、「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交通法規即時檢索系統/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電話:02-8978-5744 (四) 傳真:02-2701-848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國材
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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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1年1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