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and 28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our Guides" and Article 14 and 1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ravel Agencies"
發布於 2020-07-13 截止於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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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7月9日 交路(一)字第109820027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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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二十八條,及「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六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第五項。
三、「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二十八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觀光局網站(網址:http://www.taiwan.net.tw)。
四、如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觀光局(業務組)
(二) 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三) 電話:02-23491500#8211
(四) 傳真:02-27739298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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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9年10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