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To Establish a Trace and Track System Among Specific Medicinal Products According to Article 6-1 of Pharmaceutical Affairs Act"
發布於
2021-01-21
截止於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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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公告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1 日 衛授食字第 1091411980 號
主 旨:預告修正「藥事法 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 第六條之一第一項。
三、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新增 Bupivacaine 0.5%, 20ml/amp 注射劑型、 Benzylpenicillin (penicillin G) 注射劑型、 Amoxicillin 口服單方劑型及 Epinephrine 1mg/1ml/amp (1:1000) 或 1mg/10ml/amp (1:10000) 。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二 ) 地址: 11571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 130 巷 99 號
( 三 ) 電話: (02)2787-7692
( 四 ) 傳真: (02)3322-9527
( 五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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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5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
衛授食字第1101401487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To Establish a Trace and Track System Among Specific Medicinal Products According to Article 6-1 of Pharmaceutical Affairs Act" (amend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uly 2021)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1-05-04
綜整回應:
意見內容
本署回應
建於追蹤追溯影響層面很多除增加藥商成本,也會影響到一般大眾使用者,甚至影響學名藥商取得對照品,造成各種不便,建請提供各品項修正理由 (是否為藥品成分存在安全風險、有偽藥流竄市面之事實、單純依據藥商意願自由申請,又或者是其他理由),尤其像是amoxicillin是最常用的抗生素,如果沒有重大影響事件,如同之前的偽藥流竄等,不應該不斷增加非必要的品項,以免影響到大多數人的藥品使用權益。
1.有關我國推動藥品追蹤追溯之目的,除為避免不法藥品流入合法供應鏈,近年並逐步運用於藥品流通之其他管理事項,包括避免合法藥品流入不法使用(例如麻黃素製劑與醫療用笑氣),本次納入「藥品醫材儲備動員管制辦法」之部分儲備藥品,則係為強化掌握該等藥品於藥商端之販售及庫存情形,以確保其供應情形。
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持續便捷業者端之申報介面、提供業者諮詢輔導等,以降低業者端之負擔。
1. 建於追蹤追溯除增加該藥商成本,亦會影響使用者之使用成本,甚至影響學名藥商取得對照品,建請提供各品項修正理由 (是否為藥品成分存在安全風險、有偽藥流竄市面之事實、單純依據藥商意願自由申請,又或者是其他理由),以利後續檢討及監督品項之新增或刪除。倘公報不允許行政命令刊登相關內容,建議可補充於機關首頁公告事項頁面/眾開講回應中。
2. 經檢視內文及機關網站 (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9405),查無相關品項之更新、完整、綜整清單,建請考量於未來預告時夾帶清單附件,或於機關網站更新、整理表格後,於公告內文提供連結,俾利檢視。
1.有關我國推動藥品追蹤追溯之目的,除為避免不法藥品流入合法供應鏈,近年並逐步運用於藥品流通之其他管理事項,包括避免合法藥品流入不法使用(例如麻黃素製劑與醫療用笑氣),本次納入「藥品醫材儲備動員管制辦法」之部分儲備藥品,則係為強化掌握該等藥品於藥商端之販售及庫存情形,以確保其供應情形。
2.有關本次納入部分儲備藥品之原因,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預告時,已同步發布新聞稿,以利外界瞭解。
3.有關納入追蹤追溯之品項清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署網「藥品」業務專區之「藥品追溯或追蹤專區」查詢,於修正公告時,並將以附件提供完整納入品項。
第三項amoxicillin 單方口服劑型的產品。參雜注射藥(第18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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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衛授食字第1091411980號主 旨: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第一項。三、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新增Bupivacaine0.5%,20ml/amp注射劑型、Benzylpenicillin(penicillinG)注射劑型、Amoxicillin口服單方劑型及Epinephrine1mg/1ml/amp(1:1000)或1mg/10ml/amp(1:10000)。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五、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11571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三)電話:(02)2787-7692(四)傳真:(02)3322-9527(五)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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