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porting of Transactions above Certain Amounts and Suspected Money Laundering Transactions by Jewellery Stores" and "Regulations on Jewelry Shops in the Money Laundering Control Act"
發布於 2017-04-26 截止於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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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經商字第106024081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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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項、第十條第三項及資恐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 三、「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修正草案及「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焦點消息」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 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3。 (四) 傳真:(02)2341010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世光 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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