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and 6 of "Regulation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mployment Promotion of Employment Insurance"
發布於 2018-12-03 截止於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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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勞動發就字第107051596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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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就業保險法第十二條第四項。
三、「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 電話:02-89956049。
(四) 傳真:02-89956054。
(五) 電子郵件:A7300050@wda.gov.tw。
部 長 許銘春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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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08年4月1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