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INDIGENOUS PEOPLE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Organization of Tribal Public Juristic Person"
發布於 2017-10-27 截止於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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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原民綜字第10600642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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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之一。
三、「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www.apc.gov.tw/)「法規查詢」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綜合規劃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三) 電話:02-8995-3695。
(四) 傳真:02-8521-159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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