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5 of "Highway and Expressway Traffic Control Regulations" and Article 39 of "Road Traffic Safety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18-05-23 截止於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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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 交路字第107500581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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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五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項及第九十二條第一項。 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五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62。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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