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4-06-14 截止於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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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經授園字第11355001190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四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www.bip.gov.tw)、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及「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緣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旨揭法律係因應前述法令變更,配合修正條文內法規名稱,僅作單純文字修正,無涉實質規範內容變更,並未影響民眾權益;復為配合國土計畫法實施期程需要,須儘速完成法制作業,以資依據,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開發營建組。
(二)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三)電話:07-3611212分機215。
(四)傳真:07-3642509。
(五)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部長 郭智輝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屬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定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