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OI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Issuance of Land Use Certificates of Marine National Park Headquarters"
發布於 2021-01-19 截止於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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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 營署園字第11010033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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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505 (四) 傳真:02-87712681 (五) 電子郵件:bono@cpami.gov.tw 署 長 吳欣修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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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海洋委員會已於110年5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