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STOCK RESEARCH INSTITUTE, CO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4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Service Items of Genotyping on Food Animal Breeding Stocks in Livestock Research Institute,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發布於 2020-07-22 截止於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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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 畜試育字第1092410047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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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所網站(http://www.tlri.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遺傳育種組。
(二) 地址:71246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三) 電話:06-5911211#2235。
(四) 傳真:06-5911784。
(五) 電子郵件:ccchu@mail.tlri.gov.tw。
所 長 黃振芳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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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0年1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