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8 and 37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Non-profit Pre-schools"
發布於 2017-11-02 截止於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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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15372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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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8條、第37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第1項。
三、「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8條、第3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本次修正係為比照軍公教人員於107年1月1日起調整薪資,考量非營利幼兒園各類人員薪資應同時調整,且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亦於107年1月1日起施行,有儘速修訂之必要,爰將預告天數縮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2-7736-7469林小姐。
(四) 傳真:02-2351-232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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