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4-06-14 截止於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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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制定「少年觀護所處遇實施條例」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院臺規長字第一一二五○二一一二七號函
公告事項:
一、制定機關:法務部(尚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二、「少年觀護所處遇實施條例」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之「業務宣導」(網址: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9/)、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之「法令預告」網頁。
三、草案第84條、第89條、第99條、第100條、第102條至第104條涉及訴訟救濟與司法院權責事務分配,爰保留待司法院政策決定。
四、為保障收容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有儘速制定本草案之必要,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矯正署
(二)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三)電話:(03)320-6361轉8547
(四)傳真:(03)3188530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為保障收容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有儘速制定本草案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