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環保署規定之機車排氣定檢時間,採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須完成,是否需調整?歡迎提供建議!

發布於 2020-09-24 截止於 2020-10-05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36留言 1 已關注

環保署規定之機車排氣定檢時間,採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須完成,是否需調整?歡迎提供建議!

依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之機車,每年應實施排氣定期檢驗1次,並以行照發照月份之前後1個月(共3個月)為定檢期間,此規定係考量機車排氣檢驗站之量能,可有效分散車主檢驗時間,減少檢驗壅塞問題。

然而,機車車主時常忽略應去定檢之期間,而地方環保機關需花費大量人力、經費進行宣導及通知。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氣定期檢驗者,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遲未改善最重可註銷牌照。針對逾期未定檢機車之開單告發及訴願案件皆耗費大量行政成本。

為使車主更能掌握檢驗時間,避免因忽略而受罰,並於檢驗站有限之量能下,推動排氣檢驗業務。因此,想請問各位車主,對現行機車排氣定檢期間規定的看法為何?什麼樣的方式能讓您更容易記得辦理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呢?誠摯地邀請您一同來表示意見及看法。

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20-12-31

綜整回應:

「開放政府第79次協作會議(機車定檢期間精進方案)」已於1091023日順利召開完成,本署就辦理結果參採情形及後續規劃說明如下:

  • 參採情形:根據協作會議討論結果,針對機車排氣定檢期間規定(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執行定檢)多數無調整意見,而係建議於車輛張貼提醒貼紙方式,提升定檢通知有效性。本署將參採上述建議並辦理後續與地方環保局協調機車排氣定檢提醒貼紙之印製及核發事宜。
  • 後續規劃:本署預計於1101月下旬邀集地方環保局協調機車排氣定檢提醒貼紙之印製及核發作業,並請機車排氣檢驗站協助車主張貼於車輛合適位置(如機車坐墊內部),藉此提升車主主動到檢及準時到檢比例,減少地方環保局後續催檢通知及裁處相關行政成本。

環境部 2020-10-22

綜整回應:

感謝所有關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議題的網友熱情參與並提供寶貴建議,本署訂於1091023日召開「開放政府第79次協作會議(機車定檢期間精進方案)」,會議將全程直播(網址:http://live.pdis.tw),並可透過Slido(網址:https://app.sli.do/event/l1qfc1pt)線上即時表達意見,各方提供意見,本署將作為未來機車排氣管制精進及制度調整之參考。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