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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預告「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17-02-07  截止於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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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2 日 通傳資源字第 10643002120 號

主 旨:預告修正「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

三、「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 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公告訊息」項下「法規草案預告(刊 登公報)」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 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二) 地址:10054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 2 段 16 號。

(三) 電話:(02)3343-8425。

(四) 傳真:(02)2343-369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詹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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