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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經濟部公告:預告修正「企業併購法」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一。

發布於  2025-05-01  截止於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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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51

發文字號:經授商字第11401403110

主  旨:預告修正「企業併購法」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一。

依  據:行政院秘書長1121023日院臺長規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企業併購法」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商業發展署網站/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網址:https://www.aoc.gov.tw)、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至本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法令預告(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案係為配合行政院重大政策,為鼓勵企業成立產業控股公司,以創造研發、投資等規模經濟,統籌整合後勤資源,規劃以實際轉讓時課證券交易所得稅負方式,排除成立產業控股公司之障礙,以協助產業面對全球激烈競爭,確具有修法之急迫性,預告期間定為14日。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

()電話:(02)2343-3300分機7132蘇小姐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係為配合行政院重大政策,為鼓勵企業成立產業控股公司,以創造研發、投資等規模經濟,統籌整合後勤資源,規劃以實際轉讓時課證券交易所得稅負方式,排除成立產業控股公司之障礙,以協助產業面對全球激烈競爭,確具有修法之急迫性,預告期間定為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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