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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新北市審計處

4.創新為推動智慧城市的核心內涵,您是否贊同推動智慧城市之各項創新服務時,應給予政府部門適當的容錯空間?

發布於  2021-08-23  截止於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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