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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運動部

運動部公告:預告「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SPORT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on Outstanding Athlete Training and Cultivation"

發布於  2026-06-23  截止於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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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 運競(一)字第1150301580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第2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運動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21條第1項。

三、「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law.sports.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運動部競技運動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8771-1861,毛視察。

(四)傳真:(02)8773-793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洋



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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