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tandards of Classification of Exporters" by amending the category name and scope of "Sewing Machine Exporters"
發布於 2017-09-01 截止於 2017-10-31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 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9日 經授貿字第10640043810號 |
|---|---|
| 主 旨:預告修正「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縫衣機輸出業」團體業別名稱為「縫紉機輸出業」及業務範圍。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商業團體法第四條。
三、「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縫衣機輸出業」團體業別名稱修正為「縫紉機輸出業」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內容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trade.gov.tw)首頁之公告欄。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 地址:臺北市湖口街1號。
(三) 電話:(02)23977318。
(四) 傳真:(02)2322438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部長 沈榮津
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縫衣機輸出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