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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Polyvinyl Chloride Pip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1-06-23 截止於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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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10618
經標二字第11020002810

主  旨:預告修正「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三、旨揭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4號。

() 電話:(02)2343-1700分機904,聯絡人:皇甫建安。

() 傳真:(02)2392-2402

() 電子郵件:ca.huangfu@bsmi.gov.tw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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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0年9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經標二字第1102000571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自111年7月1日生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Polyvinyl Chloride Pip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amend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ul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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