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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

文化部公告:預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Article 10-1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Act Violation Report and Reward"

發布於  2023-06-06  截止於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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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 文影字第11220204541號

主  旨:預告訂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第六項。

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三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電話:02-85126426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由於本次修法內容對我國藝文表演票券政策具有關鍵性之影響,有急切推動之必要,爰予以公告周知三日蒐集意見。

 

部  長 史哲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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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12年8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 文影字第11230192802號

文化部令:訂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on Article 10-1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Act Violation Report and Reward" (regulations have taken into force since 2nd, June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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