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5-5 of "Regulations of Civil Air Transport Enterprise"
發布於 2019-10-04 截止於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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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9月27日 交航(一)字第108810018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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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三十五條之五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三條之一。
三、「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三十五條之五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
四、為強化要求航空公司資訊揭露之約束力,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049
(四) 傳真:(02)2349-6050
(五) 電子郵件:cklyun@mail.caa.gov.tw
部 長 林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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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11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