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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及第21條附表3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Appendix 3 of Article 2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Fees for Commodit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19-09-20  截止於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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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917
經授標字第10820050580

主  旨:預告修正「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三。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五十六條。

三、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4號。

() 電話:02-23434522,聯絡人:李元昌。

() 傳真:02-2343178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附件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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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1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09年1月3日 經標字第10804606120號

經濟部令:修正「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及第21條附表3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Appendix 3 of Article 2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Fees for Commodity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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