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預告「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Blood Sample Collection and Alcohol Concentration Testing in Traffic Accident Cases by Judicial Police Authorities"
發布於
2026-05-21
截止於
2026-07-20
討論(尚餘37 天)
1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訂定「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 訂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第13項。
三、 「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聯絡人:葉警務正
(四) 電話:02-23414992
(五) 傳真:02-23219861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討論區(1 則)
我要留言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看更多留言
內政部公告:預告「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草案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5月21日台內警字第11508720382號主 旨:預告訂定「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內政部。二、訂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3項。三、「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三)聯絡人:葉警務正(四)電話:02-23414992(五)傳真:02-23219861(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司法警察機關執行交通事故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