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15 of "Mandatory Provisions to Be Included in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Form Contract for Online Learning" (former name: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Form Contract for Online Learning)
發布於
2022-12-14
截止於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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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點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
二、 修正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24日院臺規字第1110184307號公告變更管轄至本部及所屬機關,及本部111年9月5日數位法制字第11106000011號令。
三、 「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數位產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ADI/ ),「業務服務/法令規章」網頁及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 ),「資訊服務/法規查詢」網頁。
四、 本草案係因應組織改造所推動之修正,未作其他實質內容變更,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0樓
(三) 電話:02-2380-8330
(四)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唐鳳
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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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修正草案
數位發展部公告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數授產經字第1114000213號主 旨:預告修正「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點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二、修正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24日院臺規字第1110184307號公告變更管轄至本部及所屬機關,及本部111年9月5日數位法制字第11106000011號令。三、「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數位產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ADI/),「業務服務/法令規章」網頁及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資訊服務/法規查詢」網頁。四、本草案係因應組織改造所推動之修正,未作其他實質內容變更,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0樓(三)電話:02-2380-8330(四)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唐鳳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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