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the Family Education Act"
發布於 2019-08-23 截止於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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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 臺教社(二)字第1080115281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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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0條。
三、「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685。
(四) 傳真:02-2397-692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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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6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