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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公告:預告「能源供應事業應申報經營資料之項目與申報期間」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The Item and Deadline for the Declaration of Energy Business Information of Energy Supply Enterprise"

發布於  2024-11-14  截止於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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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 經授能字第1130102194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能源供應事業應申報經營資料之項目與申報期間」。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能源管理法」第七條第一項。

三、「能源供應事業應申報經營資料之項目與申報期間」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首頁/能源法規/最新法規公告/法規草案公告)(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電話:(02)2775-7618。

(四)傳真:(02)2776-2709。

(五)電子郵件:fschang@moeaea.gov.tw

 

部  長 郭智輝



能源供應事業應申報經營資料之項目與申報期間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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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4年4月1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 經能字第1145800166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能源供應事業應申報經營資料之項目與申報期間」,自114年7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The Item and Deadline for the Declaration of Energy Business Information of Energy Supply Enterprise" (amend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uly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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