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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Use Restrictions and Labeling Requirements of γ-Aminobutyric Acid Produced by Microbial Fermentation as a Food Ingredient"

發布於  2024-08-22  截止於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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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衛授食字第1131301735號

主  旨:預告訂定「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草案除第四點預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規定預定自發布日生效。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羅技術助理

(四)電話:(02)2787-7318

(五)傳真:(02)2653-106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請參見PDF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4-11-20

綜整回應:

  本草案於113年8月22日至10月21日預告期間,感謝各界對本草案提供之意見,本部均已瀏覽並納入考量,刻正彙整各界意見中,並將審慎評估後續管理規定,詳細內容及實施日期,仍應以正式公告為準,建請隨時留意本部相關公告事項。我們將所有的留言彙總並回應說明如下: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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